书院的近义词

学堂: 1.学校的旧称。 2.命相家术语,指人面近于耳门之前处。 3.旧指儿童死者合葬处。
学校: 有计划、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。起源于奴隶社会。中国古代的学校称为庠、序、学、校。在开始产生时不都是专门的教育机构,而兼为习射、养老的场所。以后的学校一般称为学。1902年《钦定学堂章程》中称为学堂,1912年的学制中改称为学校。
学塾: 1.私塾。
私塾: 中国旧时私人开办的学校。有塾师自办的学馆,有地主、商人办的家塾,还有义塾。一般只有一个教师,采用个别教学方法,主要为识字教育,教材、学习年限、学生年龄都没有统一规定。
黉舍: 1.校舍。亦借指学校。
学宫: 1.学校。 2.旧指各府县的孔庙。为儒学教官的衙署所在。

书院释义

古代教育机构。始于唐代。原为修书、校书、藏书之所,后才用于讲学。一般在蒙学之上,有的是本地、本省的最高学府。提倡自由讲学,采用个别钻研、相互问答、集众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方法。讲习内容以儒家经籍为主,也有专攻武学、医学者。清末废科举,书院改为学校。

[academy of classical learning] 旧时地方上设立的供人读书或讲学的处所
顾宪成重修 东林书院的时候清楚地宣布,他是讲 程朱学说的。——《事事关心》

(1). 唐 代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。 玄宗 开元 六年,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,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,置学士、直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修撰官,掌刊辑经籍、搜求遗书、辨明典章,以备顾问应对。参阅 宋 王溥 《唐会要》卷六四,《新唐书·艺文志一》《百官志二》《张说传》
(2). 宋 至 清 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、讲学的处所,有专人主持。 宋 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,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、石鼓(一说为嵩阳)、应天、岳麓四大书院; 元 代书院遍及各路、州、府; 明 清 书院更多,但多为习举业而设。 清 光绪 二十七年后,改全国省、县书院为学堂,书院之名遂废。参阅 宋 王应麟 《玉海·宋朝四书院》、 宋 洪迈 《容斋三笔·州郡书院》《元史·选举志一》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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