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:规范,原则;义:正理。天地间历久不变的常道。指绝对正确,不能改变的道理。也指理所当然的事。
(1) [unalterable principle;nature law and earth's way]∶天地间本当如此、不可更改的道理
(2) ∶指理所当然,无可非议的事情
天地间本当如此、不可更改的道理。语本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夫礼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。”《孝经·三才》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。” 晋 潘岳 《世祖武皇帝诔》:“永言孝思,天经地义。”《明史·何维柏传》:“及 居正 ( 张居正 )遭父丧,詔吏部諭留。尚书 张瀚 叩 维柏 , 维柏 曰:‘天经地义,何可废也。’” 清 谭嗣同 《仁学》十:“俗间妇女,昧於理道,奉腐儒古老之谬説为天经地义。” 浩然 《艳阳天》第九五章:“你要吃饭,就得干活儿!不劳动不得食,这是新社会的章程,也是天经地义的道理。”